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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高架快速路大队民警在三环北路出口例行检查时,一辆白色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野。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让其下车接受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1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驾驶员丁某当晚在饭店和朋友喝完酒后,就开着车准备赶往丰县回家收麦子,没想到在行驶途中就被民警发现。民警依法对丁某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再次提醒大家: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生命无价!禁止酒驾! 请对酒驾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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