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士莉介绍丰县检察院在生态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开展及生态修复基地建设情况。
近年来,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6件,其中,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1起,采纳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提起全市首例适用民法典的单独民事公益诉讼1件,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今年,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提出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司法环节环境公益诉讼和绿色发展的有机结合,牵头组织在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探索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办案模式。同时,赋予二坝生态修复基地集司法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全力提升全县人民生态保护意识,为“美丽丰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