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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烁的警灯、急促的警笛 丰县公安交警闻警即动 为生命开道、与时间赛跑 为患者打通生命“绿色通道” 争分夺秒!救助脑梗病人 2021年05月11日早7时45分,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郊中队指挥室接群众报警求助电话,称有一位七十八岁的老年人因脑梗脑出血,正从欢口方向到丰县新人民医院抢救,求助人担心前往医院路途行驶缓慢耽误救助,希望能得到交警的帮助,快速到达医院。警情就是命令,东郊中队干警郑绪海立即组织队员赶往东环路凤翔路红绿灯等候求助车辆,求助车辆沿237国道欢口方向从北而来,交警亮警灯鸣警笛示意其跟上警车,并全程与求助人电话沟通。为了赢得抢救时间,交警一边用对讲机群呼沿线民警配合管控,一边实时喊话,提醒过往的车辆及行人注意避让,在交警的帮助下,仅用5分钟就将载有老人的车辆引领至丰县新人民医院,并将老人护送到急诊室,赢得了宝贵的救助时间。目前,患者已在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交警提醒: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会使用警报器和警灯提示周边车辆让行,广大驾驶人看到此类车辆后应及时避让,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的通畅。 在拥堵的车道上,所有车辆可以分别向自己左右前方45度角侧身转向,在狭窄的空间内给救援车辆让出“生命通道”。
遇到红灯时,驾驶人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前行,或者靠边让行。交警部门进行审核时会进行排除,如被电子警察抓拍可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经过核实后会取消处罚。
为生命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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