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211|回复: 0

员工离职16年后投诉单位未缴社保,劳动监察:已过时效!法院:你说的不对!

[复制链接]

有车有房

积分
3131
发表于 2021-4-10 2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稽核)没有期限规定,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查处”并非同一概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超过2年期限为由对当事人要求用人单位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用的投诉不予受理的,属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front2_0_Ft2GZFyN9nNB96ilM22pf5XDUHfm.1618060166.jpg
front2_0_FqUbGQuLEEiw8GcYBlAsoeNsly9F.1618060166.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客户端|关于我们|丰县论坛

GMT+8, 2025-12-14 18:0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