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假套牌、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驾乘人员超过2人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国家工信部目录备案的除外),无号牌、号牌不清晰或有假套牌嫌疑的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
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频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学校周边等道路。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农村电动车违规载人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文明交通水平显著提升。
基本实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只能搭载一人的目标;
电动自行车(含非封闭电动三轮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涉及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2月23日,丰县召开全县农村地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对农村地区电动车违法乱象整治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总安排。会议宣读了《丰县农村地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磊到会并讲话,对农村地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从思想认识、强化管控、压实责任几个方面对农村地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压降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是一次重大的检验与考验,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更加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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