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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第十四批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 单 公 布 ↓↓↓ 近年来,全省城乡基层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感受到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为展示成绩、弘扬先进、鼓励争先,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十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20〕30号)要求,经层层推荐、认真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外沙村等733个村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百子亭社区等389个社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丰县常店镇八里坊村 丰县大沙河镇二坝村 丰县范楼镇耿庄村 丰县凤城街道谢集村 丰县华山镇长庄村 丰县欢口镇陈洼村 丰县梁寨镇黄楼村 丰县师寨镇小韩村 丰县首羡镇三官庙村 丰县顺河镇白庙村 丰县宋楼镇宋楼村 丰县孙楼街道赵河涯村 丰县孙楼街道朱尧村 丰县王沟镇许庙村 丰县赵庄镇大刘集村 丰县赵庄镇许庄村 丰县凤城街道凤城社区 丰县中阳里街道凤南社区 丰县中阳里街道南苑社区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村(社区)民主法治工作,对于调动广大村(社区)基层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规范村(社区)事务管理与监督,深入基层,了解百姓需求,提升村(社区)法治水平,引导乡村“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建设法治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工作,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践行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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