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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请选择手机银行等方式转账支付,或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去银行取款,避免大量人员聚集到银行网点,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如果确需到银行网点查询或领取现金的,请配合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登记、测温等工作,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保护好自身安全。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132号),自2021年1月起,我县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已将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则提前)。自2021年3月起,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恢复每月15日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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