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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公安部发布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一时间,市场上“一盔难求”,头盔身价急剧飙升,随着抢购头盔的人越来越多,有违法犯罪分子在朋友圈打起了“卖头盔”的旗号。
近日,丰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20年5月间,被告人曾某在浏览新闻时注意到骑电动车需要戴头盔的报道,又在抖音评论区看到有人在求购头盔,眼看市场需求火热身价倍增的头盔,曾某于是萌生了“空手套白狼”的想法。骗子 放心老妹,26一个,都是带合格证的哈雷头盔,保质保量,可以去我朋友圈看,最近订单爆了,先付定金先发货。 在加上求购者微信后,曾某谎称认识福建某头盔厂的人,手上有大量哈雷头盔,现货便宜出售,并在网络上下载大量头盔图片,在朋友圈营造订单火爆的景象。骗取买家信任后,曾某以要求卖家先付定金后发货的形式,骗取孙某、宁某、张某三人共计7万余元,后将所得赃款用于购买二手车和个人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具体犯罪情节作出以上判决。 网购头盔应通过正规电商平台渠道,不能仅凭朋友圈图片就盲目相信。如不慎被骗,应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转账截图、账户信息等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为什么要戴头盔?
生活中,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而出现的伤亡事件比比皆是。典型案例:与重型货车相撞,电动车乘车人颅脑损伤死亡2019年11月间,被告人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某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交叉口右转弯过程中,与刘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被害人刘某受伤,乘车人陈某当场死亡,后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
日前,徐州市公安局发布征求意见稿中表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县区(含丰县、沛县、睢宁、邳州、新沂)行政区域内,将进一步加强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每位丰县人,小头盔守护大安全,头盔坏了可以再换,生命没了无法重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正确配戴好头盔。来源: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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