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 省委、省政府决定 表彰一批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按照省定表彰条件和推荐要求, 丰县正式推荐先进个人5名,先进集体1个, 予以公示。 石磊(女) 丰县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瑞芳(女) 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科长,副主任技师 张建 丰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主治医师 徐鑫梅(女) 丰县人民医院眼口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杨锐 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可于公示期间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