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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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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9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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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落实创建责任,高标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而良好的交通环境是实现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诚挚地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


崇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出行”志愿者服务行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参与者


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推动者


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践行者


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


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垂范者


以身作则,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交通警察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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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城市形象,展示着丰县的文明程度。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每次交通出行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摒弃驾驶陋习,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努力营造“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车让出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为高质量高水平打赢创建文明城市攻坚战贡献力量。



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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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9 2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少贴点罚单,多一点人性化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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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1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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