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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丰县法院执行局的年轻法官小魏带领两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奔赴南京、扬州等地查找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 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韩某的借款纠纷一案,涉案标的55000余元。自立案执行以来,魏法官查遍韩某名下财产线索无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当即决定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南京市进行查找。11日下午14:00左右,正值一天酷热难当之际,刚刚抵达南京的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休息,就迫不及待的投入到执行当中。魏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南京市建邺区成功传唤被执行人韩某,并将其带往当地法院进行沟通协商。 下午15:10,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里,魏法官向被执行人韩某进行耐心的法律释明,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韩某对于还款含糊其辞、态度散漫,迟迟不筹集案款。“你现在才22岁,如果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将依法对你实施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到时不仅会影响你的日常生活,还会影响你今后的就业,你考虑清楚,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魏法官看着面前这个仅比自己小几岁的年轻小伙,苦口婆心的劝说道。被执行人韩某渐渐开始动摇,并通过电话联系了家属。当晚20:00,在韩某父亲、叔叔等亲属的帮助下,被执行人终于筹集到五万余元案款,并当场交付给申请人罗某,本案至此执行完毕,忙忙碌碌的一天也算告一段落。次日上午8:00,执行人员早早的来到南京市江宁区调取另一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和房产信息。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蒋某受被执行人沈某雇佣,在丰县某电动车产业园从事设备安装工作。2018年底,蒋某在工作中受伤,而沈某拒不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人员向其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材料,均被拒收,情节恶劣,而沈某并非丰县户籍人员,且又经常在外地工作,尽管干警们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下午16:30左右,干警们来到了被执行人沈某户籍所在地——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查找其下落,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助下,执行人员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家属,向其作出法律释明,其家属称沈某在泰州工作,并提供了沈某在泰州的住处。由于本案系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案件,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干警们在得知被执行人住所后,又立刻马不停蹄的踏上执行之路。 下午18:30分,执行人员终于在泰州市成功见到并传唤沈某。起初,被执行人沈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魏法官和干警们轮番对其做思想工作,解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效果甚微。经和当地法院和公安相关协调,执行干警们准备将沈某送往当地拘留所进行羁押,途中沈某眼见执行人员动了真格,当即败下阵来,立刻开始筹集起案款来。 晚上20:25分,被执行人沈某将近15000元的案款一次性支付完毕,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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