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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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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时间、施教区划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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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初级中学、中心校、局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徐教规〔2020〕1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以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农村学生“进城入镇”上学工程,着力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落实责任,依法保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镇(街道)中心校、初级中学、局直各学校根据县招生工作意见,科学制定本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招生简章,组织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本施教区学生入学,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开放城区小学教育资源,满足施教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后,部分学校空余学位招收农村一年级新生,统筹安排农村学生进城上学,做到“愿上尽招”,充分满足学生进城上学意愿。

(四)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

(五)规范招生,均衡编班。充分利用“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主动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制度,完善实施程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必须有公证机构或纪检等部门参与。严格均衡分班,分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

(六)公开透明,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设立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七)把控规模,统筹调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公办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的数量,按照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计划,确定适当办学规模,科学编制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各中心校作为各镇小学招生的责任主体,要合理划定施教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辖区内热点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招生约14800人,初中七年级招生约16400人。民办学校可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计划招生,其计划数为:创新外国语学校一年级495人、七年级1000人;广宇中英文学校一年级270人、七年级600人;修远国际学校一年级270人、七年级600人;智慧树学校一年级160人;致远学校(宋楼镇)一年级110人。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6月22日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7月20日前完成招生报名工作,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开展招生工作。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二)入学条件。小学招生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丰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入学条件:丰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丰县户籍的其他未入学的适龄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要求。具有丰县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明,报名初中学校的还须携带小学毕业证,按照规定的方式登记、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的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待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四)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要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的,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不动产权证书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城区公办小学、初中空余学额必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五)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在全县范围实行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仅限本校学籍的学生)需求后仍有余额,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名额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六)残疾儿童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集中送教为主,由县特殊教育中心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七)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在丰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县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

(八)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各学校要站稳人民立场、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和《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要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关注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各学校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局确认。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因病因残失学。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将控辍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运用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2020年起全面通过“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并与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对接。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清理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四)坚守纪律底线,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实“十项严禁”要求。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争抢生源行为和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报名限制条件;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超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测评等方式招生和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和提前收取学费;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过程监管。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招生管理。县教育局将逐校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民办学校,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年度督导的重要任务,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


根据《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丰教〔2020〕3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需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所有公办学校对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收尽收。城区、镇区小学有空余学位的用于接收农村学生“进城入镇”上学,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二、招生报名与录取

(一)时间安排

1.小学

第一批次:6月26-28日,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简章的适龄儿童到施教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确认,确认后现场进行网上报名;有意愿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

7月10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公布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第二批次:7月11日,城区公办学校落榜的城区户籍或城区有房产和民办学校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到相应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或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继续选择其他民办学校;农村进城上学适龄儿童,根据各城区小学空余学位进行网上报名;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带相关资料到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

7月20日,农村进城上学学生电脑派位,同时公布第二批次录取名单。

第三批次:7月21-22日,对未录取且愿意在城区学校上学的适龄儿童进行调剂或再次进行电脑派位。

7月25,公布第三批次录取结果。

第四批次:7月26日,启动镇区小学报名;对第三批次电脑派位落榜学生进行调剂。

7月31日,公布第四批次录取结果。

2.初中

第一阶段:7月14-15日,各学校组织六年级学生网上报名;未在丰县就读的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带相关资料到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7月18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7月19-20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或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再次报名其他民办学校。报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带资料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7月31日公布公办初中录取结果(含农村初中)。

3.特殊情况学生

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及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8月1-2日,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二)报名材料

1.凡报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的学生,现场报名时须持的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的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复印件;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父母在丰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由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⑤初中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在丰县城区无房产的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统一报名,有房产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3.农村进城上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不需现场提供入学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或1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且无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施教区,未到上房日期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无产权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已购房的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报名;其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县选报公办学校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1日前分别向县人才办、县武装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的,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学校招生说明

(一)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再选报其他学校一律无效。

(二)实验小学本部、实验小学中阳校区、人民路小学本部、东关小学仅招收施教区内的学生。

(三)凡有意愿在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上学的农村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上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城区公办初中学校,2020年暂不接收农村学生进城上学。

(五)2020年起,公办学校取消择校生招生。

(六)家长报名时按照有关防疫规定,带口罩、测温进入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计划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和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必须做到分班方案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布。

(二)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手机APP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要全面通过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

(五)县教育局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县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咨询、举报电话:80396910、89209473、67768620 (基础教育科)、89209475 (基财监审科)。


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


一、实验小学本部

1.幸福巷东、向阳中路西、青年路南、城河北;

2.中阳果都街东、向阳南路西、人民西路南、中阳大道北;

3.向阳中路东、城河西、解放路南、城河北;

4.向阳中路东、塔南小区西(含塔南小区)、城河南、人民中路北;

5.向阳南路东、临府街西、人民中路南、中阳大道北;

6.南关村一队、二队、三队、刘庄、渠楼、黄庄、三里井(均指老户);

7.书院南街东、向阳路西、中阳大道南、丰县中学北(其中丰县初级中学西拆迁区块为安置户);

8.向阳路东、党校西(含党校)、中阳大道南、香榭丽路北。


二、实验小学第一分校

1.张梨园社区:(包括张梨园各村组、小孙楼各村组、王庄村组、刘李庄村组、梨园新村小区、世纪梨园小区);

2.三教堂社区:(包括三教堂各村组、史黑楼各村组);

3.金地首府小区、滨河蓝庭、天润新苑小区、景泰佳苑小区;

4.阳光家园小区、翡翠城小区三期、玫瑰园小区、左岸人家小区、学士园二期。


三、实验小学中阳校区

复新河以东、栖凤路以西、南环路以北、丰沛运河以南。


四、人民路小学本部

1.西城路东、中阳果都街西、城河南、中阳大道北;

2.城河东、向阳路西、大同路南、城河北(实验小学施教区以外的区域);

3.城河东、向阳北路西、城河南、大同路北;

4.西城路东、城河路西、北苑路南、人民路北;

5.西关村所属高庄、范园、丁庄等自然村;

6.西关木材市场区域、微波新村;

7.季合园村所属自然村、季合园居民小区;

8.和丰园小区、尚品人家、盛和嘉园、翰林华府、苏鲁豫皖市场小区;

9.沙园小学施教区。


五、 人民路小学文博校区

1. 栖凤路东、东环路西、丰沛运河南、南环路北;

2. 杏林华庭小区;

3.十里庙小学施教区。


六、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融耀新城北)

1.西城路东、河滨路西、北环路南、北苑路北;

2.顺河北路东、向阳路西、北苑路南、城河北;

3.向阳路东、城河西、大庆路南、解放路北;

4.向阳路东、支农路西、北苑路南、大庆路北;

5.原马楼小学、大李庄小学和凤苑小学施教区学生;

6.御苑新城小区、帝景花园小区、观澜郡小区、宝龙世家。


七、东关小学

1.城河东、河滨路以西、大庆路以南、人民路北(实验小学施教区以东区域);

2.临府街以东、河滨路西、人民路南、中阳大道北;

3.翠文路东、河滨路西、中阳大道南、南苑路北;

4.河滨路西、南苑路南、香榭里路北、实小施教区以东区域。


八、凤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1.东环路东、振丰路西、丰沛运河以南、南环路北;

2.丰邑路东、振丰路西、北环路南、丰沛运河以北;

3.原宝堌寺小学和刘李三小学施教区。


九、丰县初级中学(南校区)
1.西城路东、工农路西、解放路(大同路、丰王路)

南、南环路北(中阳街道辖区);

2.金地首府、紫金花园小区、名仕雅苑、和丰园小区、苏鲁豫皖市场小区。


十、丰县初级中学(北校区)

1.(多校划片区)西城路东、工农路西、北环路南、解放路(大同路、丰王路)北(中阳街道辖区);

2.(多校划片区)工农路东、复新河西、北环路南、南环路北;滨河蓝庭;

3.原马楼初级中学施教区。


十一、实验初级中学

1.复新河东、康桥路西、丰沛运河南、南环路北;

2.康桥路东、东环路西、健康路南、南环路北;

3.杏林华庭小区。


十二、凤城实验学校(初中部)

1. 东环路东、振丰路西、丰沛运河南、中阳大道北;

2. 丰邑路东、振丰路西、丰沛运河北(凤城街道辖区);


十三、多校划片区

1.名仕雅苑小区、紫金花园小区、江山花园小区。(实验小学本部与实验小学第一分校多校划片区)

2.工农路东、复新河西、北苑路南、大庆路北。(东关小学与人民路向阳校区多校划片区)

3.崔花园、杜庄、马庄。(人民路向阳校区与人民路小学本部多校划片区)。

4.西城路东、工农路西、北环路南、解放路(大同路、丰王路)北(中阳街道辖区)。(丰县初级中学本部与丰县初级中学北校区多校划片)

5.工农路东、复新河西、北环路南、南环路北;滨河蓝庭;(实验初级中学与丰县初级中学北校多校划片区)

4.康桥路东、东环路西、丰沛运河南、健康路北。(实验初级中学与凤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多校划片区)


注:区块内如有新的小区建设,小区施教学校以县教育局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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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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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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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和实际不符都让老百姓自己承担,竟然有人回复谁许诺的学区让去找谁去!!!就这划分方法谁能说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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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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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2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盛和家园上初中属于哪里?咋没看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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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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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7: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feixue 发表于 2020-6-23 01:24
凤城实验学校是张五楼新盖的学校吗?

是的,具说这学校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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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小看教育局的能力了,竟然对老百姓那么不公平,单独把学士园踢出来合理吗?政府能为咱老百姓主持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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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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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挪到观澜郡那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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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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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0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乍没学转学的事,怎么转,有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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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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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0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城实验学校是张五楼新盖的学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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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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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学士园去维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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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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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0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丰县初级中学南区与北区分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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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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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今年招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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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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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mocs_10:}{:mocs_10:}{:mocs_10:}{:mocs_10:}{:mocs_10:}{:mocs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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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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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初级中学北校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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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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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龙湖南的学校啥时候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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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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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延期上房的,拿购房合同,
可以根据划分学校,上一年级吗??
麻烦知道人士,明确回答下,
上面文字太多,有点看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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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16

常住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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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发表于 2020-6-22 2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有文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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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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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不是还没有建成呢吗,今年就开始招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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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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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7
发表于 2020-6-22 2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延期,拿购房合同可以上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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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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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7
发表于 2020-6-22 2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面,学校划分,
我们房子延期交房,拿购房合同,可以上一年级吗
麻烦知情人士说一下,
上面文字太多,看的有点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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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砖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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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2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小编辛苦下跟进下各学校的本年度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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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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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0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学士园二期肯定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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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111

常住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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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发表于 2020-6-23 0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区划的真乱,有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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