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全面复产复工,渣土车交通流量增大,为推进辖区渣土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丰县交警以“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为原则,以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理力度为保障,全面加强城区渣土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渣土车违法行为曝光!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2020年04月22日10时10分许,渠某强驾驶一辆悬挂苏CCN162(原车号为苏CFN909)运送建筑垃圾的非营运自卸低速货车,沿丰县中阳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中阳大道与西城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当场查获并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020年4月27日,王某兵驾驶鲁H15Y13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超载50%未达100%,对该车驾驶员记6分,罚款1000元。
被处罚人颜某宣载货超载50%未达100%,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1000元
被处罚人朱某超载货超载100%以上,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2000元
被处罚人戚某强载货超载100%以上,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2000元
被处罚人崔某波载货超载100%以上,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2000元
交警提醒:随着复工复产节奏加快,工程建设工地逐步开工,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违法现象有所抬头,少数企业和驾驶员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为尽可能多拉快跑,罔顾安全底线,任性野蛮驾驶。 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此类严重威胁交通安全、影响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依法处理,彻底打消少数企业、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