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市民营造
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求,
丰县交通路政执法大队
开展出租客运市场突击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当晚,36名执法队员根据分工,奔赴城区6个突击检查点。重点对出租车驾驶员不文明服务、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合法有效票据、拼客、拒载、甩客、无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突击检查。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经营行为,将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以及出租汽车信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政处罚。
当天执法人员共检查出租汽车60余台,1名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客运经营、3台出租车灭火器失效、8台出租车存在车身外观不整洁等违章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罚。
在明察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将开展暗访活动,对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以执法检查力促行业文明形象提升,增强群众满意度,努力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有下列情形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一)车内无计价器或者不使用计价器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合载他人的;
(三)不出具合法有效票据的;
(四)无故绕行的;
(五)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起步费里程内,因车辆违章或者发生故障、事故等原因,未能完成运送服务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超出起步费里程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减收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