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每天晚上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院内号角铮铮、警徽熠熠,来自全县公安机关的50余名公安干警、特巡警在这里集结,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由于个别群众遛狗不牵绳、饲养大型犬等不文明现象的存在,不仅扰民,还给群众生活带来安全隐患。要严查严治,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定、祥和的休闲生活环境。简短动员后,五十余名公安干警、特巡警兵分十路奔赴县城区各广场、公园、街区......晚上7点15分左右,在复新河西岸,一只没有系绳的宠物犬被巡查民警逮个正着。民警立即对犬主周女士依法作出罚款50元的处理。在凤鸣金街,巡逻民警在执法巡查的同时,向过往行人分发宣传资料。● 携犬户外活动不束犬绳; ● 饲养藏獒、牧羊犬等易伤人的禁养犬、大型犬; ● 无主犬只、流浪犬只收容管理。 要好好的管一下,不拴绳的狗乱叫、实在是吓人,而且乱排粪便污染环境。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养犬的人也多了,应该文明养犬。据了解,自去年我县公安机关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以来,收容流浪犬近百只,作出现场处罚310余起。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严查严治。饲养小型犬只外出时要牵绳遛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得在城区饲养身高超过40厘米或体长超过60厘米的大型犬只,对于藏獒、德国牧羊犬等烈性犬只,请立即自行处理。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