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阿正 于 2020-4-1 10:26 编辑
从本月开始,江苏省内线下实体店所售商品,可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待遇了。
3月19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出台《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
据了解,当天开始徐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线下销售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以"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凡是公开承诺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制作"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在该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虽然有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护身符",作为消费者也不能盲目一味地损害经营者利益,以满足自己的不合理、甚至是恶意的"消费"。据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监管处处长郑欣介绍,无理由退货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提供原始的购物票据; 二要是要购买的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比如未使用、未穿着、未修改和标签完好等; 三是购买的商品如果有赠品或赠券,在办理退货时,应退还赠品或赠券。退货时如已使用,应按照货值或者赠券金额进行现金返还; 四是符合退货要求的商品,消费者到原购买实体店办理手续,货款按实际支付方式原路返回。
具体退货时间,是自消费者购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截止到第七天店面关闭前。同时,有七类商品属于不予退货的范围。 一是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二是鲜活易腐的; 三是线下或消费者消费者拆封的影像制品; 四是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五是已经交付的报纸期刊; 六是特殊的商品,比如黄铂金、珠宝玉器、钟表、烟酒食品、化妆品、内衣裤、保健滋补品、手机、火机和乐器等; 七是法律、法规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不予退货的商品。
据了解,目前金鹰、中央百大、大润发超市等多家大型商超,已经承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将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由大型商超、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企业,向中小实体店和一般商业街区拓展。由日用消费品,向家居、家装、家用电器、旅游商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领域逐步覆盖。
本次《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推出,其实就是"无理由退货"由线上向线下的延伸,就是为了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优化消费环境。无理由退货制度,关键是诚信,不仅是经营者的诚信,还有消费者的诚信。良好的放心消费体验,商家给了消费者"后悔权",给与消费者方便和实惠。而让消费者放心的商家,必然也会得到消费者的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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