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之一,
也是体现市民良好素质的一面镜子, 为掀起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热潮, 连日来, 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持续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这次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为:机动车违法及三小车辆整治;同时也加强对非机动车违法违规行驶、停放等行为查处力度,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出行。
要与文明背道而行, 那么,你可能会, 瞬间成为交通违法界的, “网红” 3月8日,在中阳大道翠文园,一辆“三小车辆”,被执法人员依法扣留。 3月9日,在支农路招商场路段,有市民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上随意行驶,存在安全隐患,被执法人员依法扣留。设定“三小车辆”行驶禁区范围。严禁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和机动三轮车(快递车和限时载货、农产品进城机、电动三轮车除外)在以下区域行驶: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不含以上路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上的交通秩序,市民的守法行为,是体现一座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违法停车,不仅仅影响了交通安全和畅通,另外,也会让你的钱包受损,罚的可都是真金白银!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50元罚款,并拖移车辆。
文明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一个窗口,
今后, 丰县交警大队还将持续加大, “三小车辆”、 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 并提醒身边亲友遵守交通规则, 做到人人倡导文明交通, 坚决摒弃交通陋习,
创建文明城市,
建幸福美丽丰县, 才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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