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徐政发〔2019〕3号、徐人社发〔2020〕26号和丰人社发〔2017〕27号文件精神,招收2020年度就业见习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推荐到我县相关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现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毕业两年内(2019年、2020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已经参加省、市级见习或见习已结业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见习。
二、就业见习岗位和期限 就业见习岗位见附件《2020年丰县县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表》;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三、就业见习待遇 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享受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生活补贴(1620*70%=1134元),并在见习期间享有政府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为鼓励见习基地培养和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见习补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即日起全年工作日内均可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丰县南环路605-29号公共人力资源市场204室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失业青年提供)。报名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见习人员基本信息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主任; 联系电话:0516-89215106。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凤城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