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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强调出行安全 安全!安全!安全!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不要慌 做好安全警示 撤退到安全地带 然后拿出手机报警 如有人员受伤,拨打120 等待救援 可下面这位驾驶员撞了车 竟然跑了……! 来接着往下看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3日15时许,小邵(男,24岁)驾驶苏N9XXX9小型普通客车由人民路与众兴路东南侧驶往人民路,在其准备行驶至人民路左转道时,车身左前侧与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于某驾驶的苏N7XXX9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
事故发生后 于某建议小邵 “咱俩都把车朝前开开, 到前面解决,不要堵塞交通,好吧。” 小邵欣然同意 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就控制不住了…… 
小邵上车后 竟一脚油门 驾车扬长而去 独留于某“风中凌乱” 
但是小邵你有没有想过 你的违法行为已被记录…… 民警迅速联系到该车驾驶人小邵 教育、敦促其立即投案 1小时后,小邵迫于警方压力投案 
经询问得知 小邵的驾驶证为D型 不可以驾驶小型普通客车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 小邵才驾车逃逸 肇事逃逸+准驾不符 
10月18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小邵予以
行政拘留13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 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更是违法行为!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及时报警,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来源:泗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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