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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约好“私了”,你却开车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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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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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直以来,我们强调出行安全
安全!安全!安全!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不要慌
做好安全警示 撤退到安全地带
然后拿出手机报警
如有人员受伤,拨打120
等待救援
可下面这位驾驶员撞了车
竟然跑了……!
来接着往下看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3日15时许,小邵(男,24岁)驾驶苏N9XXX9小型普通客车由人民路与众兴路东南侧驶往人民路,在其准备行驶至人民路左转道时,车身左前侧与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于某驾驶的苏N7XXX9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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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于某建议小邵
“咱俩都把车朝前开开,
到前面解决,不要堵塞交通,好吧。”
小邵欣然同意
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就控制不住了……



小邵上车后
竟一脚油门
驾车扬长而去
独留于某“风中凌乱”



但是小邵你有没有想过
你的违法行为已被记录……
民警迅速联系到该车驾驶人小邵
教育、敦促其立即投案
1小时后,小邵迫于警方压力投案



经询问得知
小邵的驾驶证为D型
不可以驾驶小型普通客车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
小邵才驾车逃逸
肇事逃逸+准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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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小邵予以
行政拘留13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
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更是违法行为!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及时报警,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来源:泗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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