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丰县(包括各街道、镇)户籍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具体分配到政府专职消防站开展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者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男性,退役士兵和具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灭火、驾驶、管理、医疗、维修、烹饪、计算机等)的地方青年优先录用。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队伍管理按照《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实施。 (五)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者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解除并出具证明。 五、招聘程序 按照计划制定、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考核、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布名单、录用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进行每项环节的时间将通知到每名报名人员,请注意手机短信提示。 六、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经初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进行至少1个月集中培训,由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培训合格后,由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到单位报到,参照消防大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 (二)第一次签订合同2年(含见习期三个月),其后根据岗位等级确定合同年限。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 (三)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岗位津贴。其中基本工资3000人/月,绩效工资600人/月,基本工资每年随当地经济和财力增加逐步提高。 2.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工作期间,免费食宿,统一配发政府专职消防员制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休息8天,休息期间享受本月全额工资,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休整。 5.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2019年5月23日起,截止到2019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丰县苏鲁豫皖人才市场西250米路北) 。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前往消防大队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当兵经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并附后(复印件同一用A4纸规格)。 八、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核。 (一)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3000米跑(15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俯卧撑(2分钟40个以上及格)、仰卧起坐(1分钟30个以上及格)、引体向上10个。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二)面试。1分钟自我介绍(特长、优势、个人经历)和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九、体格检查 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以及当兵入伍的常规体检项目体检。 十、政治审查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走访、调查,到考生所在地居委会(村)、派出所进行政审工作。 十一、公布名单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由于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二、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 十三、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咨询电话:0516-68960910,0516-68960912。 十四、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拥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