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华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论证研究,拟对丰县华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丰县华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丰县华山镇污水处理厂东北侧,出水通过无名沟进入青年沟,最终汇入尹小楼大沟。设置位置坐标为:东经116°43′44.623″,北纬34°38′36.924″,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该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接纳华山镇中心镇区生活污水。
二、排放要求
丰县华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600 m3/d,出水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D标准,其中COD≤50mg/L、BOD5≤10mg/L、NH3-N≤5(8)mg/L、TP≤0.5mg/L、TN≤15mg/L、SS≤10mg/L。
三、影响评价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收集和处理华山镇中心镇区生活污水,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污染,促进地方减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9月30日。
告知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复议听证。
联系电话:0516-89225827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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