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集体供养)其侄子有没有继承权
我家住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朱洼村,2025年3月20日自家宅基地被五保户(已故)侄子(摔盆的)擅自使用推土机将其推倒,并自认为是他家的(在我家有证的情况下),我找遍了所有法律,摔盆不具有法律依据,不知道首羡镇朱洼村对这个法律是怎么解读的,前期我拨打了12345,希望能给出明确答复,已经过了好几天了,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给出答复!!在此我想了解一下,首羡镇是咋规定的,朱洼村又是咋规定的,摔盆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他有什么勇气占我家的宅基地,是谁给他那么大勇气?????如果你说的舒适,这有点过分啊!弄他 农村五保户,是村集体供养的 ,资产归村集体。宅基地,本来就是集体的不能继承 既然是五保户,继承人就应该是集体。 他推你家墙头是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侵财,归根到底是你们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这点事他们很好处理 他摔一万个盆,他也没有继承权,集体供养就是归集体所有 官官相护,老百姓维权真难! 新丰城 发表于 2025-6-8 11:02
既然是五保户,继承人就应该是集体。
他不止没有继承权,还想侵占别人家的,这是活生生的恶霸 ARVINCUI111 发表于 2025-6-9 09:11
如果你说的舒适,这有点过分啊!弄他
天天就是正在协商处理中,当官的不作为 他们刚开始把此地一分为二属于乱作为,后又说管不了属于不作为 前有八孩事件,现有村霸事件,丰县真热闹!这种明眼人都能发现的问题,作为你们村的村干部这点解决能力都没有吗?既然吃着村民的饭,就应该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不能让百姓到处诉苦喊冤! 远见 发表于 2025-6-9 21:14
农村五保户,是村集体供养的 ,资产归村集体。宅基地,本来就是集体的不能继承
能继承自家亲戚的是他的本事,关键为何要霸占邻居的,这种做法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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