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秀水华庭小区的物业能有点作为吗?
丰县秀水华庭小区需要一个为业主负责任的物业,业主正常休息时间能不能让施工师傅也休息一下? 我们业主中有老人、上班族、学生、未满月的娃娃,我们也需要休息,每天早上6点多就开始施工,到晚上好久都没人管。请问我们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是做什么用的?难道只收费不管理吗?请问哪个管理部门能过问这种情况?欢口过521约炮死的谁知道具体情况
大丰县收完管理费不干活是正常现象,请理解下
淡若輕風 发表于 2019-5-22 15:59
欢口过521约炮死的谁知道具体情况
听说了,具体啥情况
给你普及一下知识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第六十三条之 (四)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所以他早上6点开工,晚上10点收工不违规。物业无权过问
灵佛爷 发表于 2019-5-22 21:40
给你普及一下知识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 ...
哈哈,可惜他并没在晚上10点收工,就昨天还是在10:40时有业主出来阻止骂了一架才收工。小区保安在旁边说了一句话:我刚刚听到声音就过来了。别人都能听到,难道保安是选择性的耳聋?难道小区的监控只是一个摆设?或者是监控只监控坏人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2、因此,在小区内装修房子,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不要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3、对严重干扰居民生活行为作出惩罚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总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对违反本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除此之外,该法第六十一条还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本小区是2016年6月份上房,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四分之三的业主入住。
五行缺金 发表于 2019-5-22 20:16
大丰县收完管理费不干活是正常现象,请理解下
呵呵,理解万岁{:mocs_2:}
路过看看!
这个没法,物业都是这样只要业主交了钱,他们还管个屁。
漠然默然 发表于 2019-5-22 22:39
哈哈,可惜他并没在晚上10点收工,就昨天还是在10:40时有业主出来阻止骂了一架才收工。小区保安在旁边说 ...
如果超过晚上10点还不停工,违法了。找你们小区业委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只看不评!
只看不评!
只看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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