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壹号开发商克扣工资拒不承认许下的信誉
姓名:卢盼奇 联系电话:18121756262当时在面试过程中商谈了工资与其待遇问题并达成一致,并且遵守约定时间按时上班。商谈工资待遇如下:试用期为三个月,60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过后转正工资为7000元/月,并且试用期间工资实发4000元/月 ,三个月试用期过后补发剩余未结工资。
我本是徐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员工,于2019年2月13日就职于其名下开发在建小区公园壹号(二期)就职。负责本小区11#,16#,17#楼盘建设。
2019年5月19日下午接到办公室主任通知:因工程部人员调整原因,让投诉人将工作交接完成,于当天离职。
因离职和工资未下发原因,投诉人找到工程部直接领导张文清洽谈离职交接工作与工资下发情况,产生工资实际发放4000元/月与面试商谈工资6000元/月不符,并不予理会,苦于为其辛苦劳动3个月单7天,却没有为我签订合同等书面文件,如今发生恶意克扣,得不到应得报酬。
现提出以下几点:
1﹑投诉人在职期间忠于职守,并未在工作中出现过错,也并不是主动离职,被投诉方是否有权将投诉人直接辞退,是否应为投诉人作出应有补贴。是否应该提前15天做出通知给予投诉人应有的调整时间与寻求工作的机会。
2、投诉人在职为被投诉人工作三个月单七天是否可以视为已拥有转正待遇。3、投诉人为其劳动三个月单七天,被投诉人却并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因为苦于没有书面证据,他们拒不承认,深深寒了一个劳动者的心,迫于无奈来到我们丰县论坛,希望能得到懂得这方面的前辈指导,希望能够获得帮助
问题是你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证据谁也帮不了你。{:mocs_10:} 路过!!!
八宝粥 发表于 2019-5-21 09:03
问题是你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证据谁也帮不了你。
要是有劳动合同也不至于这样呀 找律师即可,
匡扶正义战狼神 发表于 2019-5-22 13:04
找律师即可,
可以吗?主要是证据不是太多
最近也尝试是否可以协商解决,然而他们不给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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