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财 发表于 2019-3-19 21:12
涉嫌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 ...
这样随意暴露别人照片 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路过看看 不喜勿喷
拾到的东西也要给失主
。
董明珠0看到很生气。。。。
不还可以报警
楼主把电话号码留一下,让这位大姐加个微信,好把照片发给你
不要贪心不是自己的 赶紧还给人家吧
现在丰县没有好心人了,都是没良心人
中国有物权法,但也是历史几千年的文明古国,楼主通篇连个“谢”字都没说。上下通篇一副理所当然。图片显示这位大姐是捡的手机,她看不看论坛还未可知,又怎么知道人家是据为己有不想归还?大家可以互相告知尽快找到这位大姐。手机归还以后,楼主不单要道谢,还要道歉,毕竟把别人图像公布在公共场合真的不妥。
你应该在那女的脸上打上马赛克的,小心她告你侵犯肖像权。
如果是拣到的 你这样做不妥
应该说个重金酬谢,这样差不多给你
请问找到你爸爸的手机了吗
找到了吗。。。
就怕找回来已经被刷机了